关于贯彻落实学校党委一届三次全会精神高质量完成学校事业发展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2021年03月05日
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组、各专项规划编制责任单位: 3月4日,中共河北中医学院一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河北中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制定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和《建议》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学校事业发展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组负责编制学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各专项规划编制责任单位负责所分工的专项规划编制。 二、编制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学习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对标对接《建议》,进一步量化目标、细化分工、强化措施、优化方案,确保目标可量化。 (二)各责任单位应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确保举措可实施。 (三)各责任单位落实责任,制定详细工作进度时间表,于3月10日前完成修改稿,3月13日前完成意见征求。 三、其他 请各专项规划编制责任单位于3月15日上午10:00前将各规划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zghc@hebcm.edu.cn。 联系人:刘敏庄,电话:89926095
河北中医学院发展规划处
2021年3月5日
|
|
河北中医药大学 冀ICP备案13018366号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杏苑路3号 邮政编码:050200 |